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
致全县上网用户的倡议书


    2004-12-29 16:38:59

   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,互联网越来越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。网络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海量信息,给我们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快乐,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,在享受信息化的同时,我们也正承受着各种网络不良和违法信息的干扰,以及网络不文明不道德现象的冲击。

    为净化网络环境,倡导网络文明,树立网络道德,形成一个文明、健康、绿色的网络空间,共同维护我们的网络精神家园,特向全县广大上网用户倡议如下:

    一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制造和传播以下各种有害信息
   
    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    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    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    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    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    6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    7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    8、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    9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    10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。

    二、树立网络文明意识,远离网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

    1、坚决抵制色情、迷信、暴力、赌博等网络垃圾;
    2、尊重他人隐私;
    3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;
    4、不随意发表侮辱、中伤、恐吓他人的言论;
    5、不在网络上随意挑衅他人,唆使他人犯罪;
    6、不利用网络欺骗他人;
    7、不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;
    8、不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;
    9、不剽窃他人网上成果和侵犯知识产权;
    10、远离其它不文明不道德行为。

玉环县国际互联网络宣传管理中心
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 

[ 进入论坛 | 发给好友 | 打印该页 | 关闭窗口 ]
查看所有评论>>> 
您的姓名:   匿名
评论内容: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      
* 您必须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。
*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。
* 您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,与本站无关。
* 本站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。
* 您在本站评论系统发表的作品,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。
*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。
上一条新闻:“文明在玉环”暨庆元旦大型文艺晚会昨晚举行[组图]
下一条新闻:倡导网络文明 共建网络道德——全县互联网络工作会议召开